2009《健全中心的輪廓》

──傷殘與健全性的生產

Contours of ableism : the production of disability and abledness

Campbell, Fiona Kumari. New York : Palgrave Macmillan, 2009.

 

彩鳳2011試譯│尚未修正

 

第一章

健全中心的計劃

the project of ableism

 

1999年開始rosemary tong已建議應由批判傷殘研究(critical disability study)的角度切入,重思種族和性別的內涵。本章主要是想揭示健全中心(ableism)的問題及拒絕健全的概念,分三部份:一研究講述/思考/感受「他者」──即是傷殘人士,以及「非凡的他者」──即健全者的問題;二梳理健全關係(ableist relations),包括要趕上健全規則基準的影響;三必須承擔將理論與實踐扣連起來,亦即必須參與拆解傷殘/非健全的想像。

轉移視線──健全者的計劃(the ableist project)

過往的文獻,無論是傷殘或是文化研究,都集中處理傷殘中心(disablism)的實踐和生產性上,檢視在自由社會中對傷殘人士的壓抑的態度和阻力。「傷殘中心/主義是一套有意或無意的假設和實踐,引發對真實或推定為傷殘的人士差別甚至不公平的對待。而基於這些策略性位置,解放和社會改革只會處於公民社會的中間程度,例如改變負面的態度,將傷殘人士同化在主流社會規範,提供補償和安全網給長期傷殘者。這類強調,可能會生產扭曲和有隙縫的學問,忽略了傷殘的生產及重新將傷殘刻劃上健全的眼光,傷殘仍經常被他者化。因此,我們必須扭轉目光,傷殘的研究如何揭露健全中心的生產、操作和維繫。

campbell(2007)overboe(1999)都表明,趕上常規的強迫性是透過內化了的健全中心思想,因而失去思考差異、想像人類多元性的能力。「強迫性健全性」所引發的同質=公平的誘惑,是基於不同的本體論再建構:「聾」的政治性研究告訴了我們什麼是「聽」的意思?聽的概念是如何以聾的論述框構?分解健全性,就有機會由內至外觀看世界,以及揭開非傷殘/健全者的立場。

campbell2001年定義「健全中心/主義(Ableism)為一張穿透信念、過程和實踐的網絡,它會生產一套被認為是作為人或完整的人的基本元素──反映特定「完美」和「典型」的自我和身體的標準,根據這標準,傷殘就會被視為較差的人類狀態。Veronica chouinard 對健全中心的定義是,一些假定了「健全身體性」的概念、實踐、制度和社會關係,繼而建構傷殘人士為邊緣化的,以及大部份成為隱形的他者。相反地,amundsontaira認為健全中心是一套錯誤地將缺損視為內在的、自然地恐怖、以及指責缺損本身就是問題所在的教義。linton定義健全中心為──一個人的能力和特性是取決於傷殘本身,或傷殘人士群體作為非傷殘人士較低等性而來。campbell進一步爭辯,健全中心建立起的二元對立動態,不是生產簡單的比較性,而是互相關係的制定。2001年的健全中心程式,不止是將傷殘的指涉問題化,而是指出,事實上健全中心的本質核心問題,在於那套自然化完整人類的理解的程式,或者可以說是消滅差異的程式。

無論是政治上的基準公民(normative citizen)或法律上有理性的人(reasonable man)的指涉,都是將人等同了身體的抵押品,而這本體論的分離,明顯地將權力脫臼,這樣身體等如是可搬移、使用、變造、改革,以及跟他人連繫的元素,傷殘和健全就日復日地表演著。McRuer2002年構築的「強迫健全身體性」氣質,讓健全身體表演,追趕和持續消費健康、美麗、強悍和有能力的目標。

健全者的關係

健全中心政體有兩個核心元素:一是基準(normative)的概念;二是憲法上劃分完美的自然化人類和異常者的行使,這憲法提供製造身體和其關係的秩序的藍圖,沒有健全中心,是沒能有差異的概念。

健全/非健全的劃分

必須有這劃分,無論是形而上或物質或情感上的劃分,就如bruno latour在《我們從未現代過》一文所指:

轉化可創造和混合全新形式的東西,以及自然和文化之間的混雜;而透過淨化則可以創造兩套完全不同的本體論領域,一方面是人類,另一方面是非人類生物。

轉化和淨化可協助我們去抓住那些好像抓不住或者令人難以捉摸的東西,包括傷殘身體的不可包納性。轉化是建基於一個概念,即結構和網絡是不明顯和自足的;而淨化相反地參與實體分別的分割,擁護自足的基礎,latour稱這現代批判立場為現代性的模式。在健全中心的語境中,latour的圖式証實是有幫助的──轉化的過程和實踐是不可跟創造傷殘的秩序類別分離的;傷殘的人跟科技世界的非人關係是多麼的混雜,而這網絡式人與非人的結合,可推展淨化的實踐界線;傷殘的身體引動一種恐懼,作為因外表的不包納而不可控制的身體的恐懼,透過淨化可堅持這樣的狀態。兩者是互維的,而挑戰性在於兩者的技術和過程的互動中,如何超越社會語境思考。

當代社會高科技和生物科技的發展,足以見証淨化的可能性,跨人類主義(transhumanism)等等都出現新生命和不同的人造智能。科技不斷挑戰著傷殘和正常的定義的固定性,尤其在法律和生物科技領域。不過,latour亦指出這現代憲制性劃分吊詭的地方:混雜性被容許的同時,這憲制仍是否定混雜物存在於其程式內。不過,與此同時,淨化過程中的混沌,增加了的「灰色地帶」,可繼續帶著人/非人的差異向前走。「異常地帶」的創造可包納異常行為,就如agamben列舉政治犯在監獄中的狀況,點出「例外狀態」存在於法律之前,對待赤裸的生命。因此,執行憲制性的劃分也不止是壓迫性的,更重要的是在這健全中心秩序之外,也可以是生產性的:告訴我們一些故事,包含敍述我們是誰和我們應該如何。latour(1993)欣喜:

「形態主義是科技觀、動物觀、思想觀、神觀、社會觀和心理觀等等聚合的地方。這種結盟及交換,交融在一起就是人類觀。形態主義的交織者──對一個定義來說是否足夠?」

什麼是常健全者的常規化?

mitchel(2002)指出,傷殘表演喚起這個意義──所有身體都有可能被敍述為正常之外。這種分析掩飾了女人、黑人及酷兒身體等同本體化或物質化地傷殘的事實,parsons(1999)批評:

「女人為自己身為女性而驕傲;原住民會因為原住而驕傲;同志因其性取向而驕傲。但貫穿整個傷殘運動,我們經常聽到的是傷殘人士為自己而驕傲,而是不是其傷殘。」

健全關係是要求常規個體在客套的領域中,傷殘身體的「我」成為一個被拘押、不能想像的對象,任性、不禮貌的傷殘身體,需要重複人類陽剛化特質中的確定性、主宰性和自主性的真實/本質的真相,這些論述,透過將較差的生命放置在想像以外,標籤了、辯證了較可取性的身體,而有些不能想像的存在體,就成了不可言說,倒空式的常規清洗是透過淨化那些混亂和不被認可的生命(bare life),被停放在例外區域(zone of exception),消滅聲音是維繫霸權的操作之一。

所有的外在都需要要求差異和強化統一的內在,因此,健全計劃的能見度,只有在質疑傷殘和健全的展露性時才有提高,如marcel detienne(1979)總結思想的系統:

 

……這樣的系統是建基於一系列分隔的行為,當他們劃出限制,其模糊性是可開放踰越性,

要理解社會的象徵價值,也必須繪畫出其踰越和越軌。傷殘身體是有其位置的,一個門檻式的地方,保障常規操演性的條規。而傷殘也變成不可講得很正面,要不,又被人病態化,被簡化為迷戀或失常,因此我們必須回去處理傷殘被=個人悲劇問題。

 

McRuer(2002)是其中一個爭論健全中心是時時刻刻無所不在的學者,理論化「強迫性健全性」:

在兩個理解中所有人實際上都是傷殘的──健全身體常規是無法本質地具體化,或是健全身體狀態永遠只是暫時性,如果我們夠長命,傷殘才是一個所有人會具體化的身份類別。而我們所謂的批判傷殘位置,則與這真實傷殘狀況不一樣,而是堅拒健全中心身體的要求。

 

campbell想論証的是,傷殘並不只是對無名的恐懼,或是對外來或陌生的懼怕,而是有效地安置在「沒想到的」(unthought)的區域下,而這沒想到的,透過系統化和分辯病態化和偏差的知識才會被考慮。傷殘和健全就如鏡子一樣,不可避免地二元,人們認為傷殘以常規主體的鏡子操演:

……成為鏡子是跟成為回看的臉不同的……回應自己的對錯中的主體而有一連串的表達和反應。要處於鏡子的位置是需要拿開面容,失去面容。(narayan, 1997, p141)

 

一講正常和常規,傷殘就會出現,傷殘的真相是依賴健全合法性的論述。

 

傷殘想像──重新概念人類?

不回到植根我們的身體,我們無法知道存在,而身體是經驗那麼多複雜的歷史,再現其主體性。要抗拒健全必須放下對相同=公平的自由主義下自由的策略。浪費時間在常規的暴力,不如花心神集中去發展、理論化、和文化再生產邊緣中人的生活,這種本體性拆碼和符號交換會來得更具意義。傷殘想像思想/言說/姿態/感覺不止為世上生存,而更為認知、流動性和宗教性心靈財產。要身體回歸差異的人性,應要重構知識體系,只有這些知識是世俗化,所有思想、感覺和理解才能互相開放。傷殘必須與健全對話,包括其生產性和操演性。

 

第三章

暫時性傷殘──緩和及它的不足

tentative disability──mitig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越來越多法律介入傷殘的醫學科技程式,可以用傷殘人士的身份獲取社會服務和法律保障。這章主要是探討法律如何成為敍述,勾勒法律裝備,無意或有選擇地打開傷殘空間,非中性的選擇強化了同質的表演衝動以及傷殘是內在地負面的。本章亦探索傷殘人士面對法律的狀況,最後是展示法律程式如何可重新定義傷殘為暫時性的。

 

法律裝備

過往法律對傷殘人士的態度是非常模糊,只限於照顧及保護的政策。法律的規則以及對普通法的制定只集中於法庭賦予個人的權利,例如抵抗政府對個人行使一些「模稜兩可的權力」,要問的問題是:以緩和的方式再現殘廢,是否就是政府透過法律機器行使一些「模稜兩可的權力」?「法律地誌」是指法律與空間和權力交錯出來的秩序,法律文本顯示出空間的包納性和排斥性,而空間分割又可能遮掩了法律權力的角力。如dorean massey(1997)解釋:

 

社會空間應理解為社會產物,組成社會關係和社會交牡往。再者,因為它組成社會關係,空間是經常及任所不在地表達和中介權力。

 

批判法律地誌者,亦即空間的潛行者,反對空間是中性,指出法律是造成空間階級的核心,法律是殖民者主義的切界者,是異化國家的權力工具,強迫過程之一。法律在殖民傷殘人士的過程中,加入健全中心的法則,而通常不以社群信念去處理,而是個人個案地處理,造成去語境化及將行動個人化,跟歷史脫扣,而這跟普通法的傳統一致:反地誌式的,撤離空間物質。campbell認為傷殘的逃離特性,以及當中的一些問題性困難,很可能不接合法律的規則、程式和預測。

 

法律對傷殘傾向是同質化,將傷殘與健全本體地分隔,透過淨化過程,以失常去建構秩序,建立分辨區,亦會確認兩極端的混合。而傷殘和健全的狀態其實比起建議的區隔是很模擬,是透過處境/情境去中介,其內在外在都經常是流動。法律對身體是不自在,有漏洞的,尤其對肥、病、死亡、有毒癮的身體。

 

campbell想論証的是法律其實反應了排走傷殘的強烈慾望,將傷殘建構成由法律定義,而有問題的「例外狀態」,而不是國家人口的一部份,拒絕傷殘成為人口中的差異性。生物醫療主義加上法規,製造傷殘的定義,例如印度1995年的傷殘人士法案中,傷殘人士只等同了由醫生權威証明不少四成的傷殘的人,那麼,亦即是說傷殘是由醫療模式主導。而民族主義下的公民定義,在經濟理性主導的情況下,提高了對傷殘的「指責文化」,當時人承擔了所有証明自己受害的責任,法庭就第一個建構他她們的情況的框架,例如在傷殘歧視的個案中,法律整理一個連貫性的敍事,架構起意圖、意義和目的。事實上,法庭只為在複雜現實的傷殘人士,重建一個連貫的故事,存貨,亦有傷殘人士是「不聽話」,而爭辯她他們的定義,但這些都會被吸納入「異常區」

根據razack,異常區是容許偏差的空間,有反抗可能的空間,不過由於法律意覺已跟科學健全中心結合,已生產了一套「自然」的觀念,因此,那空間的可行性不一。

 

campbell在這章想主張的是,在傷殘法律的空間內,基於空間的本體性,已生產了傷殘的主體,這主體形塑了公民權的辯論,在後資本主義自由國家中,缺損是如何被看待和接納。在所謂發展中的國家,爭論點反而是如何分辨「非傷殘人士」。campbell回到「利益會合」的概念,引用黑人與白人的關係作比喻,有權力的白人只有在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才會推進黑人的權益,這一點套用在健全中心處境下的傷殘人士,發現自由主義的「包容」所做到的是非常有限的,法庭也往往收窄傷殘的定義,重新以緩和方式框架殘廢。美國1990年的ADA成為全球模型,對國際影響比本土強。

 

當法律遇上傷殘──可能性和危險性

傷殘這修詞的生產和設計不能在健全中心之外發生,而法律推論基本上健全主義的,也內在地非常「陽剛性」。生物醫學的一些假設,如傷殘是內在的危機、必須醫療介入、治癒治療和無論如何要緩和傷殘程度,有了傷殘就是痛苦和疾病,缺損就是「傷殘問題」的禍根而不是社會的差異形式。醫藥跟法律結合去評估身體的損傷度。生物醫學主義下的論述和研究,製造傷殘=個人悲劇的論述,以及指責傷殘的情勢。

 

雖然依據法律,傷殘人士可得到社會福利的保障或金錢補償,但最近的研究顯示,亦有很多「依賴論述」隨之出現,指責有些人只有「傷殘身份的外衣」,進一步被視為孤立的少數,是例外而非正規的,而緩和她的缺損或殘廢才是「好公民」。傷殘人士在法律前面,要根據常規有能力的論述下表現,因此我們必須了解在法庭以外,沈默了的傷殘聲音。cain指出法律其實是真實的虛構,是字詞想像的交易者,發明達到他們目標的類別,在健全中心的文化下中介邊緣化,將傷殘進一步推入負面狀態,從而令想確認傷殘正面的訴訟陷入困境。簡單而言,亦即是要傷殘人士跟從法律程式,最終排斥所有另類角度,亦令傷殘人士私人生活現實與公式法定定義不一致。

 

緩和的強迫性或一些最狡猾有毒的緩和,不會刺激他她們的恩人

緩和的哲學對話,提出了很多與缺損困窘相關的問題:緩和缺損是什麼意思?緩和理由是什麼?傷殘人士是否有責任緩和缺損?campbell想爭辯的是,我們思考這些問題的時候,應該跟思考其他不同邊緣群體連在一起,如女性、同志等等。傷殘帶來的差異是什麼?為何傷殘帶來差異?健全性和殘廢性的界線中,互相跨越的話,那麼就不止是壓抑性的,而是具生產性的,當中包含敍述我們是誰及我們應如何,倫理會出現於本體論中。而殘廢的霸權式論述已定型了傷殘=內在地負面。

在字典中,緩和其實指涉了平淡化,平和,減低失去和損傷。在治療語境中,未必能超越治療反應。有些學者嘗試建構選擇性和自願性傷殘,爭論在傷殘歧視的法例中,我們必須分辨自願傷殘和不能改變的傷殘,後者的痛苦是無辜的,需要更多的照顧和支持,影響公共支援的優次。

不過,campbell質疑自願傷殘可能引起失去部份公共支援,和一些判決的言詞,其實是意味著將傷殘假設為對社會秩序是傷害性的、不可容忍的,這樣可能增加了傷殘人士的負擔,又或者可不斷上演受害者的角色。

 

罩著傷殘

1999年美國法院審理一系列的案件,稱為緩和三步曲,爭辯傷殘的定義。澳洲法院也在1992年的傷殘歧視法中被要求決定傷殘的定義,進入差異的困局。有些案例指出,如果沒有進行任何緩和的治療,糖尿病也可能定為傷殘人士,之後又有法官想擴大主要日常生活範圍:那麼,沒有帶眼鏡的人也可能成為傷殘人士?

 

法律的法學權力以及它命名或消滅差異,框架傷殘的能力,經歷三個案的測試,她們重定了傷殘的意義,將未治療的狀態加入考量,她們爭取回來的是:未經緩和的情況,不可作最後評估。而且她們更引發了科技與正常之間關係的問題,但並未處理是否有責任緩和的問題。

 

餘波:傷殘作為暫時性的

就如一般的出入境政策,政府阻擋太多人入澳洲,都會發出部份是暫時性移民簽證,只享有部份公民權責,而新移民亦有可能成為永久移民。跟社會不同的階級相比,在行使自由主義福利政策的澳洲,傷殘人士要進入不同的社會經濟文化權的立體(完整)的公民權,是以「剩餘取向」(residual orientation)主導,依賴有薪工作加上不能在勞動市場找到工作的安全網,亦即是說不同需要的群體成為「剩餘的人」(remainders),這種福利理性生產了「道德行為面向」,令政府具體化地評估或塑造公民的行為。

「緩和缺損」(mititgated impairment)已在不同國家發生,但到底是否應成為法律和服務提供的主流化思想?當中有兩個問題要處理,一是法學權限關於行為成因與歧視範圍;二是在批判傷殘研究和傷殘運動作為整體中的理論化問題。過往傷殘人士是被定為不穩定的和偶發性的,現在則成為被保護階級,「是一個合法和劃一的身份反映一群人的真實經驗和文化」,但都仍是在無法接納「不能治癒」的意識形態中,亦即仍信仰傷殘是內在地負面的。「緩和」又亦即是要傷殘人士過渡到傷殘才有自信?內化了的健全中心,形成強迫健全中心,為的是要令「殖民者」開心,就不能干擾和平的狀態,因此,提出暫時性傷殘這「區域」,是想將傷殘放置在等待回復的意思,這種對殘廢的觀念,強化了治癒而不是照顧,且可能讓政府有更多藉口去減少長期的服務,或者封鎖永久傷殘人士的公民權。campbell覺得難以想像自願傷殘中的政治公民權影響,但難以想像就是要讓我們感覺強迫去想像而,因而可預備行動。

第六章

印刷媒體對不合作的傷殘病人的再現:clint hallam個案

print media representations of the ‘Uncooperative’ Disabled patient: the case of clint hallam

在制度形構的生物醫學霸權意指我們現在直接體驗身體的能力,或間接地理論化它,都已等同了醫療化。freidson(1970)認為這樣醫生就極具無上壟斷權去定義健康與疾病,以及治療方式。

生物醫學主義將人口病人化,至於傷殘,生物醫學知識學,以及對所謂不正常的情況是導致傷殘人士融入社會的障礙的假設,形塑了社會和科技實踐及傷殘人士的主體性。傷殘被假設是真實、重要和客觀的存在,自治於任何社會處境外。在醫學模式下的醫學實踐,假定了醫生的任務就是診斷疾病、找出成因和病徵,以及設定療程。病人所有的知識立場都被摒棄。治療又是為了消除或減低缺損本身。生物醫療主義主導了傷殘個體的心理生命,將傷殘內化成是天生內在的,令個體無法頌揚自己,只想進行任何類型可減少傷殘的治療。

圍繞醫學研究、新科技和實踐的論述都是將傷殘描述成個人的醫學悲劇。這種理論將傷殘經驗及身體等同負面、悲劇,那麼,沒有講任何傷殘是好的空間,令我們不會質疑所有健全/傷殘的假設。醫學模式的最大弱點在於將傷殘=個人化問題,而忽略所有社會生物因素,令所有相關社會政策都只導向醫療修正服務和方案。被忽略的,往往就是那些障礙,雖未必造成缺損,但卻令缺損在社會結構內製造「傷殘的地理/空間」。

19982000年在電子及印刷媒體中,國際性地上演clint hallam的手術,是一個展示當代科技如何介入流行文化和技術,形構「非健全」或「接近健全」,滿足樂觀主義論述下傷殘是悲劇要不惜任何代價醫治的論述。這研究不單是分析醫療科技,更想檢視印刷媒體如何沒帶批判性地中介「生物醫療主義」和「傷殘=悲劇」的論述,以及健全中心是如何得以強化,亦分析傷殘的個人悲劇性跟罪犯交合之後的論述。

殘廢:當傷殘研究遇上批判媒體研究

傷殘學者及運動非常批判生物醫學概念,第一代以「傷殘的社會模式」回應,將傷殘(disability)及缺傷(impairment)分野出來,就如女性主義提出性別和性的關係,將傷殘理解為社會建構;第二波基於後解構主義研究方法勾畫出後現代的殘廢領域,集中挑戰科學主義的論述:傷殘是身體重組的論述,一套由分辨和標籤身體而生產主體的系統……傷殘是一個廣闊定義,包含疾病、畸形、醜陋、老、變態、疲憊不堪等等的意識形態,都是被認為是不符合某些標準、處於不利位置的人民被貶值的身體。基於這個框架,傷殘是一種再現的系統,因而需要檢測和批判所有媒體為何忽略傷殘,只以健全角度去報導。

 

研究方法

本章想指出的是既有的文化及媒體研究,在段結構傷殘研究框架,以科學社會學和科技研究延展更廣闊的討論。本研究調查關於clint hallam移植手術在澳洲報紙的文章,以內容及敍述分析,集中媒體有關外表(標題和定義)、強度(要求、辯論風格和理據)、議程(前設)和地位(競爭力和講者的身份)

「加工品穩定性」指的不止是科技機器的選擇,更是指向「加工品」支配性意義。關閉的基制有兩種:修辭性的和重新定義問題的關閉。「修辭性關閉「主要針對現存對自然的意義、移植的目的和相關倫理兩難的爭辯,牽涉停止爭議性,有主導角色制定了固定的意義,消滅所有問題,過程又牽涉動員一些團體的網絡;而重新定義問題的關閉策略是clint hallam的故事所展露,

在第一次手術時,很多關注科技的問題,這方向不進入既有的問題框架,而是為另一些問題重構解決方案,亦重視協助當時人的身體、心理和聲音表達出來,更紀錄了移植的失敗是當時人被設置成刑事罪傷殘人士的法定身份。

 

 

故事

19989月,法國一間醫院有一隊國際性醫護人員為48歲紐西蘭人clint hallam做一個13.5小時的手術,手術的傳奇和當時人身體的印記(作為前罪犯以及14年來都是傷殘)是傳媒的追訪重點。根據報導,1984clint因欺詐罪於紐西蘭被判兩年刑期,期間刀鋸意外中失去右手,英國報紙the observer將移植放下,反而集中關注他是第一個手三次折斷。clint說:「我選擇人工手,相信它是類似人的,我相信如果醫生可以造心和肝,有一日都可造臂肢。

 

發育能力還是奇特──移植的爭論

middap(2000)說:「作為表演先鋒性移植手術的醫生,那是醫學歷史中的藝術,但作為當時人要跟死人的手生活下去,那是怪異和無用的附加物令他身體和社會的耗損。」起初,earl owen醫生計劃這手術時引起很多爭議,到手術後才改為稱讚為醫學新發現,是恩賜,以及clint異常的不領情反應。根據weekend australian報導,醫生向英國的醫院推薦這手術,但有關當局突然止步,記者也沒機會繼續調查那些科技問題,亦沒法得知卻步的原因。早期的new scientist雜誌標題:「今日雙手,明日面容。」指出這手術走向製造科學怪人的身驅,有不少媒體有同樣關注,包括concar報告,報告中較緩和大量恐懼氣氛的是john wiliam醫生說:「很嚴重的都只有少數會做這手術,質疑這手術的價值。」不過,clint的聲音沒有出現在裡面。

 

199810weekend australian標題「手上經驗」是罕有的嘗試批判地分析lyon肉體手術介入/肉體的暴力。這文章雖然仍伯以生物醫學角度出發強調壓抑免疫系統藥物,作者ferrari也給予hallam聲音,用身體再循環的比喻指出clint hallam未必最恰當選擇成為移植者:「先不理會他是否罪犯……他失去手的時間太長了,估計手術是成功機會很微。」不是關於主體性的問題,而是生物重生的系統,關於科技很生物的溶合問題。這類手術的最大挑戰是:必須接受移植的殖民。如很多愛之病運動員提示過免疫力抗體藥物是有很多有害的副作用,而媒體沒報導這一塊,可能是基於「不惜任何代價都選擇移植」的假設?或是campbell前章已提及的──傷殘被定在本體地不可容易的位置,就如ferrari總結:「hallam原本是一個不錯的(擁有切斷)男人,但現在在免疫力抗體藥物的影響下,是一個病人。」2001campbell亦提示:「我們可爭辯提昇和完美的科技事實上是一個健全中心同化形式。科技創造一個傷殘身體透過肉體重組和主體重塑可轉化成正常的幻象(外表上)。」

ferrari最後提出「跟陌生人的手共同生活」的結語,並未引起相關心理和倫理討論。在另一個關於面容移植的討論中,她油滑地:「望著鏡子,看見一個完全不同的人出現,但我們又想像一下無臉容的生活。」於那時,當然這彷彿只是油腔調,但看看現在流行的情況,必須思考術移植者變成甚麼?不再是自己,也不似損助者,而是混雜的建造。她還提出兩點:一是將免疫力抗體藥物論述為跟正規診療的再協商,讓事情做得更好的梯級,但問題是論述將問題又回到醫生個人化偏軌態度;二是在手術前幾星期已被報導成自我恭賀。

科學和媒體經常製造一種有共識的感覺,關閉手部移植的辯論,舉例joan fujimura所講的圍繞癌症研究製造類似效果:科學以外的人都相信科學程序已有共識和客觀性,但是事實上是建構出來的,「標準化的包裝」令大家都信賴這樣才可把事情做好,建立新及穩定的定義,例如「傷殘」「移植」「治癒」「健康」和「疾病」,媒體是製造「未來機械人」重要的一份子──1998resoftlins news頭條〈里昂第一個手部移植〉認為手術樂觀是因為hallam抵抗對外來部位的排斥,正製造「生物烏托邦」,而報導中手術人員表示這些醫學突破為人類帶來希望,但讀者完全沒有足夠的資料去理解「希望」的邏輯,只假設了大家都是覺得傷殘=悲劇;而2001observer(觀察家報)〈騙子切走移植的手〉以樂觀為主題,更強化「醫生=恩賜的施予者」,不過都有追溯移民事件的一些混亂性,手術被形容為完全成功,但卻沒有解釋如何成功,hallam的聲音是這樣包含其中:「希望醒來可找回生命和正常。」但報導並沒有將他認為手術後比以前更殘廢的感覺寫出來。報導並沒有處理傷殘等如病態與正常的概念,只是以hallam違反這些恩賜去關閉討論,以他個人的錯蓋過所藥物的問題,又或者是金錢問題。

 

誰騙了誰?──clint hallam的罪犯身體

hallam新移植的手部困難能公共地表達出來之前,很多報導首宗移植手術時都將他寫成年青人,加入刺激元素,如戲劇,就如1963NBC新聞人說新聞故事同樣需要如戲劇般的敍事。自從hallam拒絕新手之後,他又立即被以內裡的偏差心理解釋為「不合作的病人」──例如加插澳洲警察可能因其犯罪紀錄不讓他入境等片段;2000sydney morning herald以〈移植男逃走免被捕〉為題去解釋他拒絕治療,以及將他等同了「雜種」;將他=騙子,同時將醫療人員更專業化。campbell套用foucault所講的醫療凝視(medical gaze),認為hallam個案不單是從觀察觀看中形成專業化,而是從評估危與機,監視靈魂般生產壓仰性的言說。campbell認為不是公眾、醫生或媒體被騙,而是hallam本人被健全中心的權力所騙。「修復性手術」是由醫生與媒體以及社會建構出來,當時人不服從,便都被論述成騙子。

 

刺痛飼養您的手──clint拒絕他的恩賜

hallam拒絕陌生人的手又被論述成「傷害」和「指責」。為達到將生命醫療化,所有醫療科技都被固定成為生理問題,但媒體不會報導藥物所造成的生理傷害。媒體亦不會從hallam所講的「比以前更殘廢」中去發掘更多社會性「傷害」的意思,只將他本人的感覺消滅,而這正正是本體論的傷害,生理可能是神聖不可侵犯,但情緒心理呢?伴隨著的是報導引用醫生的說話去指責hallam:「所有醫護人員包括心理治療師都出動……他在玩弄我們的情緒。」

 

浪費日與夜──一隻是容易有的嗎?

campbell引用1990hooks所言:「當我講您的故事比您自己講得好的時候,不用聽見您的聲音。不需聽見您的聽音。只須講給我知您的痛苦。我想知您的故事。然後我會用新的方式講給您知。將它變成是我自己的故事的方式去回饋給您。重寫您。我也重寫我自己。我仍是作者,仍是權威。我仍然是一個殖民者,說話的主體,而您現在是我講話的中心。」指出這文章最後想說的是關於「什麼是沒被說出來的」──hallam的情況中,人類主體性是從沒被理會,只有生產「接近健全」的人。但campbell認為就如giles whittell(2000)所言:「hallam的生命不是依賴他的手,沒有手他只樣滑浪,照樣駕電單車……hallam警告我們我是……將一個人的希望只栓在另一個人的臂肢上是很危險的。」

 

第七章

傷殘要緊:具體化、教學和立場

disability matters: embodiment, teaching, and standpoint

 

本章主要想嘗試將傷殘老師教批判傷殘研究這個場域內的轉變和可能性理論化,即是我們除了可以言說「傷殘」之外,也可重新檢視老師的身體在教學過程、形式和結果方面的貢獻:例如老師傷殘的身體,以及由她講述生活經驗,有提昇學生體驗傷殘人士主體性的可能性,而不再是以一般將傷殘視為「他者」和物化的框架對待。而且,非傷殘的身體與傷殘老師的教學之間,是可透過主體化的過程,互動對話中為學術帶來更多的得著。campbell在本章主要的論點是想指出:教批判傷殘研究時,將傷殘的生活滲透在傷殘的教學身體中,所塑造教育學操演,比一般老師,更可激發同學不同思考傷殘的方式。

老師是某個人,那人的身體同時教授多元的身體:

回歸教育學的身體

1996mcwilliam說:「批判教育學有好一段時間已表明,在一系列的教育學場域中,身體都已消失了。」其實,1989johnson已領悟到教育中研究身體的重要性。具體化是充滿風險的;社會的風險,個人主體立場籠罩,因而會分裂對客觀知識的追求和對專業距離的孕育;分解傳統將思想和身體對分認知;結合起來更好玩,教與學中生產性和慾望亦會更高。教學操演同時是內臟和身體的,在規訓式的諄諄善誘中,成為證據的場域。操演是個人化也是生物化的,因為我們不能再相信思想是跟身體無關。

老師的身份是跟身體對話而成的,教育是包含知力、情緒、肉體化的模式和空間性的磋商,老師的身體被結合成「權威性展示」的場域和視域,製造抗衡一般的「權威」的可能性,因為權威和領導氣質過往都不會等同傷殘。教與學都是文化實踐的過程,為教得「正確」,同化了不同種族、年齡、性別和身體能力的身體位置,令大家越來越馴化了的身體,不過,縱使這樣蒸發主體,也不能否定有些傷殘人士經驗在班房經驗到擠壓的事實。snyder mtchell(2001)認為有兩種約束性的「選擇」──忍耐文化性中傷身體差異,或者是逃離成為嘲笑的對象。

現象學研究有好一段時間已確認,聚焦在活生生的身體經驗是很重要的,也即是確認我們所有人都是棲息於身體內,而生活也是基本地通過身體,意覺到身體的傷害,讓我們更能回到生命的根源,否則不能存在。拒絕笛卡兒式將身體和思想二元對立之際,我們還可以從兩方面去探索身體:

plessner(1992)認為leib是活生生的生活經驗,korper則是客觀、外在及制度化的身體,兩者可幫我們重新思考肉體的主體性。french進一步推進,leib即是body-for-itself(一個生殖性的身體),經驗性身體不是論述之前的,這些經驗都是有權力關係和歷史性的,複雜的主體性交織出來的;而korper可視為body-in-itself(一個生物醫學的身體)

coldron smith承認這種個人銘刻式的教學操演──每個老師的工作都存在個人面向,我們說個人化,通常是基於其他老師會做不同的事;個人化的講法只是想將它跟社會資源脫勾,這樣,我們會主張了老師透過專業經驗產生特別多的資源。nancy mairs提到我們生活中的所有面向,包括行動、理解、發生和認知都充滿著「傷殘凝視」(disability gaze):「除非您有疼背,否則您閱讀時必然會坐下。望一望頁紙。周圍望。想像這永遠是您視線的角度…….直到您決定起立,行走。這不是一個差的視野角度,但提一提您,這一定是一個跟您站立著看世界不一樣的視野。這個由一個成年人挺直身的高度的角度,是我終生的視角。而差異會有後果的。」要將身體回歸老師,重新建構知識和概念是最重要的,確認差異的肉體模式,從而生產多元化的教學操演。

傷殘教學的操演性

campbell十一年的癱瘓使用輪椅和之後十七年得到不同的病,並不是想講一個悲傷的故事,而是主張,傷殘老師在離開課室和工作後,繼續真實地跟傷殘肉體生活,當中是包含所有光榮及絕望,更能張顯過去特殊教育、護理學和復康研究中所忽略的──「教學是本質上的具體化」。而且,當確認身體是教學的重要核心,傷殘不是他者的話,對傷殘的教學凝視就可由客體轉移到主體。

campbell2001年時認為,如果將傷殘身體放置入異類空間,會維持它的不透明性,這空間可容忍偏差,有可能顛覆常規,太過強調傷殘概念,反而突顯傷殘固有的負面性,從而不容許將傷殘老師視為知者的教學想像。campbell又一再重申nancy mairs的想法:「差異(傷殘)是有其後果的。」批判傷殘研究堅持傷殘應該被理解為偽造的論述。

文化研究有一將身體等同為操演性的肉體的意符,轉移常規操演,重組身體的主體性。但erevelles(2005)爭論,傷殘身體成為傷殘教學身體會限制了其操演性──當要面對根本地轉變傷殘的身體,某些狀態會顯露了人類的論述邊界出來,那麼操演性也會失敗。campbell未能信服這論點,堅持傷殘的教學身體是可製造新的教學法,而且質疑,當社會的教育系統越來越關注傷殘兒童的福祉,但傷殘人士進入教育職場仍是非常困難時,為何沒有延伸關注傷殘老師的狀況?在美國,不斷引發這類爭辯。

異常的凝視──用古怪物資主義教學

kuppers(2003)提出,每當遇上他者,每個表演及引證秩序,令福柯的生物權力系統暫時現形,同時將差異的清脆悅耳插入正規化的安全空間中。

campbell這章的目的是反抗新自由主義者「個體行先,傷殘次要」的虛偽性,傷殘不可成為屈從及切割的,傷殘是傷殘人士的一部份,也包裹著我們。身分形構的過程,不可將她自小被健全中心的主體形構過程分割開──那視傷殘為本質地負面的看法。即使個人可以反駁健全中心,也可對抗自己的內化健全思想,但傷殘的包裝仍存在記憶、歷史中,溶入生命。她認為傷殘經驗的確製造差異──有價值的差異,差異的視野,形成獨特的思考風格,但不是說那些經驗就會造成另一種純淨的優越性。就如joan scott提醒我們以經驗為基礎的典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那不是個人的經驗,而是主體透過經驗形成。這定義下的經驗,不是我們一般解釋那麼 ──權威性理據解釋我們所知的,而是我們想去找尋解釋那些知識被生產出來。」意思即是,老師透過對話處於不同位置,建立共通論述都是很重要的。事實上,主體性是來自非常複雜的語言資源、經驗和文化,永遠仍在形構過程中,是存於「仍在發生」的狀態,可成為策略。傷殘身體的教學位置具有不同於制度式權威的誘人力量,傷殘的身體作為研究和課程的主體和客體,存在於可以融合兩者的空間,進一步呈現差異的光彩。

如果經驗是基於這種有問題的聯想,那麼,當講到日常經驗對傷殘熟識的程度或跟健全中心的幽靈談判的話,傷殘人士的確擁有優越知識的地位。因此在認可知識的語境中,傷殘地位的問題,不是關於那人是否傷殘,反而是我們如何看待自己跟傷殘的共鳴,處理位置的關係。但要小心的是,雖然我們要醒覺傷殘老師的位置是不一樣,但在教學關係中,她們不是要操演特定階級的身體:

「事實上,每個研究員也有傷殘的地位。問題在於,似乎大家都抗拒去意覺有此地位。而自省是學術事業中很重要的一環。」

deborah marks抗拒以殖民他者的角度去教批判傷殘研究,更強調我們必須確認反省自身與傷殘的關係的重要性,尤其她擁有學術職位亦表示有傷殘人士被拒絕了。

campbell自己很喜歡傷殘運動員(disability activist),一邊教,一邊參與運動,個人及專業同時投身運動。其他擁抱”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口號的學者都分享類似campbell的感受。rosemarie garland-thomson將困局表達得很好:「那是有點提心吊擔的。我覺得很脆弱。我覺得暴露於人前。要講那些個人的或者尷尬或者羞恥的事都有困難。而透露傷殘的危險是,這等「出櫃」可能會導致教學或研究都只以傷殘經驗的視角去看,這樣,可能排斥了其他位置。這也是吊詭的地方:增加「能見度」的同時可能更也更被邊緣化。對比非傷殘的師生,老師傷殘跟學生傷殘一樣處於不同的位置。moje(2000)認為老師應該認真檢視,在班房中具體化的關係是怎樣,那差異一定跟一般學院的班房分野複雜。個體與群體之間又一定有張力。

bruegemann(2001)提出,能見度的提昇仍有另一矛盾:「另一個傷殘文化關注點:現在您看見我,現在您不!很多傷殘人士過渡到健全身體──我們在您面前不清楚地出現,模糊不清,我們的傷殘不是經常表達出來。而我們坐在您旁。不!我們就是您。」

在殘廢的土地上可以是非常寂寞的

──領導能力、能見度和指導性

kalekin-fishman(2001)年說:「每一次行動之前,總會有一個停頓位……之後又重新開始。停頓是為了描述、平衡、比較行動的建議、以及向自己解釋為何我不可以做手上的事……每日的生活課堂,思想是不可觀察得到,行為就這樣發生,亦是那個人自然而然的部分。生理上的輕微拐步,也是未經修飾的『我』的一部份。」

傷殘老師缺乏類近的同輩,可以是很寂寞的。插入缺席的熱情,另一種講術,讓傷殘的聲音進入傷殘論述,有得著也有耗盡。傷殘老師可以打破傳統一直被隱沒和排斥於學院外的「傷殘領導能力」。能見度也指涉著可能性,但傷殘的內在神性化,可能令傷殘老師同時激發「自我倒空」的狀態,基進地表達傷殘之餘,要嘗試更深入思考內在超越性,傷殘主體客體等問題。

非傷殘位置

campbell討論位置的問題,是想呼喚更多公共對個人的傷殘性位置的承認,以及思考其對教學和研究的影響,並不是想叫所有非傷殘老師放棄所有傷殘研究的職位。雖然,事實上,澳洲專上教育一直排斥傷殘學生問題,傷殘人士遠遠未能取得傷殘學者空缺。

而邊緣化的問題,往往意味著公共知識份子要「為他人發聲」,無論是關於難民、家暴的生還者或者傷殘人士。linda alcoff(1991)指出「為他人發聲」(for)及「與他人發聲」(with)是有兩難的。而在傷殘研究中,要講傷殘為「不是他者」是具挑戰性的,因為我們每日的教、學、研究生活都充滿再現。當那些人的聲音生活等等過往都是經常被排斥的狀況下,「我們」如何可以不那麼壓迫性地再現當時人?同時傷殘人士的老師,以同樣的被邊緣化的經驗去發聲是較好?但這樣很易墮入「再現的危機」中:「其實當我們坐底思考和寫,或者站出來講,我們已經是在做選擇。我們都會猶豫,怕被批評,怕我們使我們想修補的問題惡化,或者無論有多少阻撓我們都會講出來。很多時我們經驗到講或不講的可能性。」而作為有特權地位的學者,講出不公義和被去權者的聲音,製造抗爭的空間的責任到底有多大?是讓她他們發聲還是怎樣?不論什麼原因仍然是沈默的話,又如何?spivak這樣說:「為何我們不對令您沈默的歷史加點憤怒?」campbell認為alcoffspivak講述時,腦海中未必有傷殘,不過想借用她們的說話疏理問題。

在傷殘社群倡議及傷殘社會解構論冒起的時候,健全老師似乎對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有不確定性。有一些將自己置身於傷殘群體內,但可能聲音會很細,始終,跟真正傷殘的人士身處的系統比較,兩者體現到被排斥的處境不一樣,可能進一步將其他的傷殘人士他者化。作為學術,無能力處理或反省自身的傷殘地位,意即無法面對和覺悟自己地位的優越性,或忽視跟傷殘學者對話中生產更多可能性,而傷殘研究其實要依靠所有學術對話中創新。

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關我地事就要有我地份)

學術中的權力與排斥

bishop(1999)指出學院內只有傷殘學生,但沒有傷殘研究。八成傷殘人士都未能就業,生存在社會邊陲中,每日受盡歧視。他覺得自己所受的身一手歧視是其他健全人士不會面對的,例如他有工作,但合約很快就完,又要找新工。如果傷殘研究開始扎根在學校,他質疑為何沒有留位置給他們這些有學歷又合資格的人。campbellbishop的經驗不是少數,澳洲很多傷殘人士都沒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嚴重傷殘者的服務更是被排到最低優次,很多訓練計劃都是短期或修補式。現有的時間遊戲規則下,在研究院競爭的可能性更低。對待想深造和發展的傷殘學者,到底是否存在無形的頂蓋?例如,很多傷殘學生學者因不同的傷殘,的確比健全的同輩需要更與多時間學習或完成工作,因此除了歡迎傷殘學者進入學校,更要確認其「特別的位置」(special position),要不,就會造就現時澳洲大部份傷殘研究是由健全人士擔當的情況。”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的口號不止是關於在既有的課程中插入傷殘的聲音,更應逐步檢視系統中的權力不平衡的關係,將「外來者」變回「內裡的人」,豐富該學術領域。

第八章

病態化女性特質:傷殘法學和本體論包圍

pathological femaleness: disability jurisprudence and ontological envelopment

 

亞里士多德曾說女性是殘缺了的男性;懷孕被建議在法律上等同傷殘類別;而月經前癥候群被用作殺人兇手的辯護理由。這一章主要繼續討論法律如何想像傷殘,如何跟與本體論和決定論等折騰的問題討價還價,以及如何以健全中心的框架同時處理女人及傷殘問題,案例又可能可得出這樣的結論:本體論的包裝可以是作為傷殘抵抗的工具,但同時也可能將女性重新病態化。

我們一直都目睹的是,法律充滿了秩序和失調,將正常和病態分開,建立出完整、健康和完美等等的故事。女人的身體是混亂,但不是病態式的,而是難以遏制地反秩序。西方歷史嘗試以世俗或淫蕩特性等等的概念去掌握這有漏洞的身體,而女性主義解放計劃則集中強調生物以外的理據,但一直都未能處理性別化身體的本體論問題。很多女性主義嘗試以操演的熱情,包納共同與差異,免得差異被建構成缺失。性別操演的建造卻忽視了很多女性源於物質存在的經驗,繼續鞏固健全中心。

一個傷殘的鏡片

強迫性健全性以及它所信奉以「相同性」作為公平的原則,會抗拒了思考一些以獨特形態生活的人類。健全性常規建立女性是病態化的信念,模糊地將女性排到邊緣。在法律中操演傷殘可生產主體性的論述,不止將她們帶入主體框架,也可以處理說到的或不可言語的傷殘。在一些個案的審判過程中,應該一拼調查沈默的部份,因為那是鞏固法律的健全中心的空間。例如在女性生育的辯論中,問一些通常不可被說出口,關於懷孕和月經是很有用的。

跟生物醫學相反,當代傷殘研究學者經常爭辯傷殘的新詞新義,對於呈現缺損與被完美知識框架框著的社會經濟組織模式的互動,有著一個有關係性的指涉。懷孕的身體是吊詭的:生育是必然的,現在卻被輕視,引起一些學者爭論,將可見到的缺損及社會建構的傷殘分開來看是有問題的,每一個傷殘的身體特性都會在社會中再被延伸。一方面有人認為傷殘是本體的附加品,對於「我」來說,那就好像是不方便的一個意外;另一方面則傷殘人士的活生生的身體,本來就是內在存在的,跟倫理和行動相連。frug指出,法律業本來就參與在法律和社會本質的爭辯中,法律理據也是呼喚健全常規,假設了身體的規模。

法律對傷殘有兩個取向:一‧以固定的原則,及將傷殘等同受害者或是戰士的形式聯繫外界。透過將日常生活的經驗翻譯到法律知識的過程,抹除所有另類的論述和真相,這一取向傾向要傷殘人士策略性地跟隨健全常規去行事。當中的傷殘操演和主體性都是框在健全論述之內,那麼,在隨而來的法律限制中,就難以對傷殘表現歡欣的情緒。二‧牽涉到會弄清傷殘的限制、界線以及構成主體的邊界,以本體包含論挑戰那些認為傷殘是跟主體性脫臼的觀點。但這一取向也有一個危機,就是將「我」的所有就只等同了傷殘,因而有新詞彙的出現──傷殘人士?仍需繼續疏理,到底傷殘是跟性別、種族一樣本身就形構著我們活生生的身體,還是偶發性的問題。

女性作為病態

chrisler(2006)點出,流行文化經常將月經前的女人負面地定型為瘋狂而失控,快要變成暴戾的怪獸,引發恐懼。西方有很長的哲學歷史和法學都將女人等同天生缺損,包括心理和生理的病態化。亞里士多德的《動物的生殖》這樣描述女人:「就如殘缺父母的兒女,有時是生出來是傷殘有些不是,那少女有時是女有時是男,女的其實是殘缺的男人。他認為女性性身體怪獸化是天生的,不是崢崎變出來的。傷殘身體是必須性缺損和屈從的,以保人類再生產。而歇斯底里症其實是想框出那些脫離性別常規的女人。由古代將她們視為病菌,到基督時期轉移至指斥她們是道德敗壞的人,至1494年設定為不健全,鞏固西方哲學的本質性分野。歇斯底里的行為長時間被等同為女人的行為,亦即是繼續強化女人等如「差勁的」性別定型。在中世紀婚姻法,女人是被定為傷殘所以需要保護,再透過19世紀生物醫學主義的論述,女人越來越被監視。現代中,女人去工作及受教育又被視為傷殘的源頭,越來越有更多藉口將女性身體醫療化,例如生育也被病化。19世紀透過法律將性差異等同傷殘,性和傷殘身體的交錯下,進一步否定女人解放的能力。

由於過往種種女性生物粗質論都很有問題,亦因而很多女性主義都會集中反駁它。不斷轉變的性別關係從新建構公共生活中的生產性問題,例如性別化的社會照顧,令女性的身體經常被等同為天生的照顧者和匱乏者,變相是半傷殘。

個案一:月經前綜合症

1931frank創造PMS之後,它不斷出現在醫學及法律文獻中。不過,rittenhouse認為1931年至1980年期間,這症狀仍未被視為是女人很主要的問題。halbbreich(2006)指出PMS的社會歷史是緊貼社會性別關係的歷史,被病態化的差異論述籠罩時,是不能脫離健全中心的想像去討論。失控的定型展露了對女人身體不可預測性的焦慮。雖然1980年代已有不少PSM研究,不過,在刑事法程序的要求之下,1990年代美國維吉尼亞的個案,的確進一步固定PMS的診斷條件。而2002年開始則轉向人物誌研究,探討女人自身對月經的經驗以及她們對PMS的概念。1981年,英國刑事法首次在一單兇殺案中,認可以PMS的醫學理據作辯護。sandie craddock成功被控殺死同事,因其PMS而獲得緩刑。後來她改名smith,要脅殺死一個警察,判刑時,法庭要求她答應持續注射藥物去處理她PMS引起的暴戾性格。

1981年另外一單英國法院承認PMS作為辯護的案件R.v English,深深影響學術界和流行文化。zita(1988)又紀錄了工作地方的的意外,不少是女性週期引起。1991年,雖然當時人並未有接受PSM治療,不過美國法院都接納PSM作為一個緩刑條件,將醉駕判為不小心駕駛。醫學專家的角色鞏固和規劃PMS的結構,在不同的作供中將PMS演繹成不由自主的、非理性、暫時失去分析能力、混亂和失憶,dalton指出不由自主會構成罪行,不少情況是放火後在火場等待警察來。mcsherry(1993)維護dalton將一系列開放式的病徵放置在固定論述為「疾病」的PMS中,設定了它是真實可証明的。雖然1950年戰後已有人開始提出PMS對工作場所具危險性,但於19701980年亦有大量女性証明了她們是合資格出現在工作場所的。 Mcsherry卻仍堅稱PMS的周期具暴力傾向和病態的。

法律上有兩種方式對待PMS,一是認為它是精神錯亂的一種,無能力為其行為負責;二是在該女性沒有特別犯罪動機的基礎上,堅持PMS可用作緩刑的條件。有時決定是否作為辯護條件,是因對其存在和根源未有共識。文獻顯示出它的流行性其實是波動的,595%不等,大概包括150種癥候。

外在於健全中心病態的女性沈默

現存的PMS修詞可造成「自衛性的他者化」──女性可能將自己月經的經驗跟其他女人比較,因而覺得自己沒有其他女人的癥狀那麼差。chrisler認為這是很有可能的,因為女性都傾向相信失控的極端定型。女性主義傷殘研究也發現傷殘女性講及自己殘障時,很難不以生物醫學和病態化的方式去講。以社會建構理論方向分析傷殘的話,不單認為它是醫療模式,而且被視作待修的缺憾。就算PMS是製造出來的,女性主義者也一早就說明身體是重要的,如果男女都定義PMS是真的,那麼它惟必然也會有真實的後果出現。傷殘研究開始由傷殘的社會模式轉移到文化分析,嘗試將身體列入思考傷殘問題的核心。

laws(1983)提出:「女性對PMS的沈默也是需要被認可的:有些經驗可能我們會講出來,有些不,我們要質疑可表達的是什麼。」ussher(2003)的研究發現有些女性逃避跟人交往,以舒緩PMS。女性都被教導成將月經周期的經驗醫療化和病化。近日亦有人物誌研究指出女性對於媒體及其他男女對PMS的呈現/理解,令很多女性不開心,因為他們將PMS作為解釋所有既有不接受的行為。健全中心主導下將所有女性的經驗病態化,令大家都反對她們。生物醫學主義下,除非到了醫學解釋的地步,否則女性不理會大部份性化的身體經驗。而女性都將合理/自然/應有的憤怒等等情緒視為病態的徵兆。

因為女性被教化成傾向將自己不可接受的行為本體地異化,將自己某些行動或情緒說成那不是我自己,可能是失控才會那樣,這樣會造成分裂。到底我們是否有多個「我」而內裡那個是「真實的女人」?PMS不單成為分類,醫療論述更將之分割不同的周期階段。2002sveindottir研究顯示,當女性講及自己的經驗時,都認為是生理上的,當講及朋友的PMS時則將它扣連至精神問題。如果以法國定義的「情景性傷殘」(handicap de situation)來說,那是社會性的,是特定文化下的傷殘,是關於女性跟空間的議價,她的舉動是跟公共/私人領域相連繫的,ussher(2003)的研究中,女性形容PMS都不是講個人影響,而是講及它對其他關係的影響。病化的建構令PMS處於負面的狀態,被連繫至精神問題。正面的月經想像不是依賴很多女人講個人經驗就可以,而是要由「不想要的感覺」轉化成「想要的感覺」。

個案二:給孕婦的傷殘停車位

有另一個理解PMS的方法是──以那些癥狀深思女性生活的心理壓力。女性身體是反覆無常的意符需要裝載,性別差異中的漏洞要透過管理去關閉不受控的身體。矛盾性的操演可能是生機多於危機。就如bulter所言:「晦澀的性別身份的堅持,提供了探索界限的機會,重思既有的知識領域,以及開放性別倒錯的顛覆性。而關於傷殘人士停車位的爭辯中,孕婦是晦澀的,到底她是跟傷殘一樣,還是不同?在物質變化中,是否可理解成新的本體。ussher概括,孕婦被厭惡也跟孕婦身體出現的變化有關:黑乳頭、作嘔、呼吸差、流汗、胸部異樣、身體排泄、女性身體被視為糟糠會不斷提起死亡率。

若要將她看作是病態化的話,傷殘停車位好像是不合理的研究,道德高地熱情地爭論這些空間的使用,提出法律在處理這類社會秩序時充滿限制。cresswell(2005)提議以「道德地誌」包含當時人及事去處理事宜,而不是其他人處理。社會空間秩序邀請道德介入,檢視道德概念於特定情景的在地思考人類這東西。傷殘車位是一個例外空間的例子,「有呎寸的地帶」(sized zone)存在於合理分布和定位的假設下。

campbell引用rosegregdon(2000)的爭辯,說明傷殘車位是一種道德景觀(moral landscape):「空間並不是存在於操演之前,反而特定的操演將它們帶入生命。」20046月美國加州共和會成員引介bill AB1947,目的是爭取孕婦第三個月懷孕時就可使用傷殘停車位,後來,因大量反對將懷孕等同傷殘的示威出現,而撤回方案。20082月類似的方案AB1940又出現,提議特別修訂2(B)項關於車輛法規定義:「暫時性傷殘包括孕婦最後3個月至她生育後的2個月。這條細項,當局需要由一些醫護人員簽出的証明。」這個方案得以維持是依賴生物醫學主義,鞏固醫學需要。無論是支持或反對,都強調傷殘與(性別)差異之間的複雜性問題。其中一個核心是關於「自然性」與反常概念的並置,集中討論這些有形的差異是否必須有配套。倡議團體國際女性組織(NOW)強烈反對,認為生育是自然的功能,是女性生命自然的一部份,不應被放入不正常的框架,不應等同病態,尤其必須注意法定傷殘的定義。在整個人口中,傷殘被描繪成少數群體,例外性的方式只認可少數群體受特別保護的需要,排除於正規服務之外,亦成為反對的這類特殊性服務條例的原因之一。

設施的不足引發關注更多傷殘空間的問題。NOW部份成員說:「我們只為傷殘人士群體製造事情而沒有提供解決方案。」亦有反對者認為這樣不單消減懷孕的性別身體,會同時否定是了傷殘的苦況,傷殘車位本身已很有限,生理上有能力的孕婦再佔用的話,真正有需要的傷殘用什麼?要通過這樣的議案,除非同時增加傷殘車位。campbell認為有些傷殘團體想維繫傷殘需要的獨特性,要求保持傷殘保護主義,可能錯失了超越既有傷殘設定看到更多共通性的潛質。

DeVore相反地認為,「自然性」對比「例外性」折減了某上時候為特別群體製造一些可能性的機會:「您可不可能說一個人天生盲,是自然的,就不需要為她製造特別的交通工具?」而griero則傾向擾亂傷殘的框架,認為將女性去病態化,似乎只會繼續強化了傷殘等如匱乏的例外狀態。當shannon smith crowley爭辯孕婦應該是「行得走得/行動自如」,實際上掩蓋了的「健全者正常性」思維,行路的強迫性思想,不止是意味家長主義,更關閉了懷孕和母親流動的需要的對話空間。maughan(2008)再闡述有形的差異論述:「有些女性懷孕時不真的很開心,我是其中一個。我愛我的小孩,但那時我真的很病。我不想出去單獨試用特別停車空間,因此,某程度上,我是傷殘了。我不能做我想做的事。無論您多健壯,懷孕對身體都是棘手的事。孕婦應有差別對待,她們也應不同地對待自己。懷孕不是正常狀態。那是自然狀態,但也是暫時與不舒適的狀態。當我懷孕時我嘗試走路,但我無辦法曲膝,額外的體重也令我很辛苦。八個月的孕婦試試站在車廂,而其他女或男卻坐在座位上而沒打算讓位,我敢說所有孕婦應該憤怒的。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差異?

vic finkelsteinmichael oliver一早就質疑,一般的復康都是以協助個體盡量回復正常為目的,結果無止境毀滅靈魂般虛耗在醫院中,為的就是靠近「正常」地走路,她們認為走路不止是生理上的功能,更是一種象徵性的資本,「走路」的優越性令人忽略了其他流動性的可能,令很多人寧願受盡醫療折磨,建構著復健的皇國。道德論述分析應用在孕婦身上的話,為了舒適和效率,要求使用傷殘人士的權利可能是否定了性別操演的潛能。另一方面,又可能將年輕懷孕少女扭曲成「基準學生」。

拉埋一齊

這章主要想著手處理在社會政策和法律中,性別本體差異如何跟傷殘的本體論交錯。因為被排斥的歷史,城市的傷殘人士跟空間的關係都是矛盾的。容納傷殘人士的主要基制都是以例外狀態、特別設施處理。傷殘研究質疑生產性身體的形構,公民性不是穩定的,不過卻強迫性地要傾向正常,更是以固定差異的政治方式處理傷殘與性別交錯出的錯綜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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