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稱呼的政治性

有心人看畢此網頁,發來問題:

「為何本網頁繼續用『傷殘』一詞,是否政治不正確?」

~未完整的回應~

近三十年,不同地方的傷殘運動和研究都爭論過,「傷殘」一詞並未充分表達「傷殘」的社會意義,甚至有負面標籤。可以說是政治不正確?繼而發展出種種不同的新詞彙,以突出「傷殘=社會建構」出來的,而非當事人個人身體或身份問題。例如:「殘障人士」、「生還者」、「挑戰者」、「不同能力人士」等等。

傷殘女性主義者Jenny Morris 和 Barbara Hillyer 分別在她們的著作中,都提及傷殘的語言政治性:「我們思考如何講述的時候,同時也在改變我們思考的方式。」Morris選用殘障女性(disabled women),是基於傷殘社會模式對傷殘的理解。「障」一字,突顯那不是天生而然的傷殘,而是因環境而令致當事人遇上障礙。Hillyer 的分類則是殘障(handicap)=社會性歧視;傷殘(disabled)=個人身體的限制令她失去某些功能。她認為differently abled(不同能力)一詞有好有壞,既包含多元的差異性能力,但同時又太概括。並且,某一種包容傷殘的政治正確語言,可能是更健全中心,為進一步吞噬「傷殘」…當中仍有更複雜的問題,在暫時未作整理。

無論如何,由於本網頁選用的其中一個核心理論,是源於酷兒理論精神的「打殘理論」(crip theory),而酷兒理論對性別語言的策略,傾向是利用主流負面的標籤,挪用它,繼而顛覆它。固此,本網站聯絡人所撰寫的文章及部份翻譯,選擇繼續以「傷殘」一字貫穿。而另外一些朋友參與的翻譯或團體介紹,則用其選擇的詞彙。

*打殘理論簡介,請點激隔鄰page:「傷殘=女性主義圖像」

*亦可參考1993《女性主義與傷殘》第三章語言政治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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