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人類變化/差異

1990年代開始,有學者爭辯「傷殘=少數群體」的模式也不足以推動實行傷殘保障法,倡議改用「人類變化/差異」(human variation),要求「全人設計」「傷殘普及化」

此模式重申歧視的概念必須輔之以「合理的設施」reasonable accommodation)概念,才可運用致工作場域或其他公共場域討論。

無論如何,「人類變化/差異」傷殘模式最少可移除「我們和她們」的「傷殘例外」思維,提醒了我們,所有人類都有不同狀態,身體和精神每日都在轉變,需不同的衣服尺碼和多元的環境。

不過,最大的困難是需要主流多數人接受:「這些無障礙通道的改變,不止是對傷殘人士有價值,而是對所有人有益,例如加大的門同時方便了嬰兒車。」

參考書目

Smith, Bonie G. and Beth Hutchison. Gendering disability. New Brunswick, N.J. :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3-15;亦即是中文翻譯:《傷殘性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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